隨著雙節(jié)的到來,黃金周的車票已經開始預售,在出行的同時,不少人發(fā)現(xiàn)了一個普遍的現(xiàn)象,就是車票與保險同時出售,到底這樣的做法是否合乎規(guī)定?車票本身是否含有保險費?這樣的保險是否必須購買?
網友“飛魚”在芝罘區(qū)工作,中秋想回老家,排隊購票太費時,便打算從網上訂購火車票。該網友在網上發(fā)現(xiàn)有個鐵友網可以訂票,但下訂單時發(fā)現(xiàn)有個交通意外險選項,必須選擇這一項,不選就無法提交訂單。“我只想要車票,這不是捆綁銷售嗎?”
記者按照“飛魚”的描述登錄鐵友網,訂單頁面確實有一項”交通意外險“,保險額從20元到100元不等。如果不選擇保險金額,訂單無法提交。
隨后,記者又查看了其他訂票網站,發(fā)現(xiàn)一些網站也有“保險”這一選項。不同的是,購票者可以自愿訂購。
為什么鐵友網出售火車票一定要捆綁交通意外險呢?記者電話咨詢了鐵友網客服,客服人員告訴記者,此舉是為了確保乘客在乘車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并稱會給訂購者郵寄正規(guī)保險發(fā)票,但不購買該保險的話,是無法在鐵友網上訂購火車票的。
自6月底高鐵開通以來,已經先后發(fā)生了7起事故,7月23日的動車追尾事故是最嚴重的一次,有關部門對事故中傷亡乘客的賠償正在進行,交通意外保險尤其是乘坐火車的保險保障引發(fā)關注。記者隨機調查了解到,大多數(shù)市民雖然有過乘坐火車的經歷,卻并不知道我們在買車票時已經交了保險費。
聽記者說起火車票票價中有2%是買了強制保險,保額是2萬元,在濟南一家民企工作的江小姐很驚訝:“我每個月都坐動車回青島的家,還從來不知道車票中有保險呢。”在一家保險公司工作的王先生告訴記者:“我以前也不知道火車票中含有保險,但是,每張車票價格不一樣,有的只有十來塊錢,有的好幾百塊,都按2%提取保險費,保費懸殊,但保額卻都是2萬元,這顯失公平。”
而根據(jù)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運輸企業(yè)對每名鐵路旅客人身傷亡負有限額為15萬元的賠償責任,顯然,在保額之外,鐵路運輸企業(yè)還有賠償基金。有著20多年保險從業(yè)經歷的濟南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丁群分析:“鐵路部門一直沒有和任何一家保險公司合作,其保險應為自保,賠償機制也是內部掌控,尤其是強制旅客在購買火車票時投保,從來沒有開過聽證會,老百姓的知情權、選擇權被剝奪。”
近年來,在保監(jiān)會、各級政府部門推動下,公路運輸企業(yè)均投保了承運人責任險,當客車發(fā)生事故時,保險公司會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為公路運輸企業(yè)分擔風險。而在公路客運售票中,乘客有選擇購買意外險的權利。業(yè)內人士呼吁,鐵路應該學習公路,也應投保承運人責任險,并取消旅客強制保險。
日前,市民陳先生要到佛山探親,便到海田車站購買汽車票,打算再買一份旅途乘客意外傷害保險,但售票員說車票已含保險,無需另行購買。陳先生細看車票,發(fā)現(xiàn)并無“保險”兩字。他很奇怪:難道車票就是旅途“保險單”嗎?如果是,所保的是汽車本身呢,還是旅客的安全呢?
就此問題,記者撥通了海田客運汽車站的服務咨詢電話,對方也不太清楚。陳先生告訴記者,以前他曾從佛山回湛江,購買車票時會另加一塊錢購買一份乘客意外傷害保險。如今從湛江去佛山,為求保障,他想再買人身保險,卻被告知無需購買,這到底怎么回事呢?
對此,市交通局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表示,在市民購買的車票中的確已包含保險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一條“客運經營者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旅客人身傷亡,行李毀損、滅失,當事人對賠償數(shù)額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參照國家有關港口間海上旅客運輸和鐵路旅客運輸賠償責任限額的規(guī)定辦理。”也就是說,從乘客買票上了車那一刻起,乘客的旅途乘車安全已經有保險了,一旦出現(xiàn)交通事故,事故賠償可參照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一條來處理,賠償則參照當?shù)氐木唧w情況支付賠償多少,而車票的確可作為保險憑據(jù)。
日前,消費者陳女士在佛山天域候機樓購買到廣州白云機場的汽車票,購票后發(fā)現(xiàn)汽車票聯(lián)上附加一張新華人壽的《乘客意外傷害保險單》,金額為4元。陳女士認為售票員強行搭售保險的做法侵害了消費者權益,于是向佛山市消委會投訴。經過調解,該公司同意雙倍賠償保險費并道歉。佛山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國慶臨近消費者出行時如遭遇車票搭售保險的現(xiàn)象,應及時投訴。
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按相關規(guī)定,購買汽車票、船票等不實行實名制,不需要提供身份證,如有商家要求提供,請消費者應多加留意,詳細詢問需要身份證的用途,對經營者提供的除車票以外的相關票據(jù)或單據(jù)仔細檢查,對侵犯消費者權益而發(fā)生的費用可當面拒付,充分行使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廣東粵海律師事務所林懷海主任對此表示,伴隨這幾年汽車營運的規(guī)范化后,客運汽車上路前一定要購買“交強險”和“商業(yè)保險”。乘客是享有這兩個保險的受益者。一旦在旅途中出現(xiàn)乘車意外,既要考慮客車的責任,還要考慮乘客有無過錯。保險公司的賠償則根據(jù)運營者投保的多少,如果超出保險公司賠償限額,多出的賠償部分則由運營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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