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校車安全問題再次引發(fā)社會強烈關注。然而在貴陽,一輛過期了的校車還在行駛,而且是超載行駛。
6月20日中午12時05分許,貴陽交警一大隊三中隊民警董永良和張鵬來正在新添大道黃山沖路口執(zhí)勤,一輛從大營坡方向駛來的“校車”裝了很多孩子,兩人于是示意“校車”停車檢查。
民警發(fā)現(xiàn),在面包車司機出示的車輛行駛證上注明核載11人,民警清點發(fā)現(xiàn),車上擠滿了18名三四歲大的孩子,還有3名老師和1名司機,實載22人。
同時,民警還發(fā)現(xiàn),盡管這輛面包車車身噴涂有校車字樣,但校車標牌在去年10月就已到期,不能再提供校車服務,民警當場將面包車暫扣。
據(jù)貴陽交警一大隊車管所所長邵迎武介紹,從學生家到校園間接送以及幼兒、學生的集體臨時出行等用車,都屬于提供校車服務,須先到教育部門審批備案,然后再到轄區(qū)交警部門審核辦證。這輛面包車的校車標牌在去年10月就已到期,也就表明該車已不再是校車,不能提供校車服務。
按照規(guī)定,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將受到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同時,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它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20%以上的將受到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交警將依法對面包車駕駛員進行處罰,并將向教育部門通報。
有人說,校車的運營,應該有政府主導、企業(yè)主導、政企合作等多種模式,對于具體的運營,可以嘗試成立專門的校車公司,或者通過招投標形式把校車運營委托給客運公司,由專業(yè)的公司去管理和運營,這樣就不會造成“棄管”的想象。
而學校,也應該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定期授課,講授安全逃生常識,強化自我保護意識。
專家認為,解決校車問題,最重要的是觀念問題,是把校車放在一個什么位置來考慮的問題。在加大財政投入的同時,各項配套措施也應跟上,如專門成立管理機構,推動立法等。如果認識不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只搞“一陣風”式的重視,校車安全問題依舊會刻不容緩,學生的生命健康更是無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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