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民購買商品房的時候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那么濰坊公積金貸款流程是怎樣的呢?今天為您整理濰坊公積金貸款流程相關知識,以便參考。
濰坊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1、申請受理—借款人及配偶攜帶身份證件原件和購買不同情況住房需攜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其繳納住房公積金所在地貸款業(yè)務服務大廳,提出公積金貸款申請,填寫《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2、初審評估—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受理后進行初審,錄入信息,核對借款人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jīng)初審符合貸款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工作人員簽署初審意見后提交給考察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公積金中心考察人員或擔保公司對借款人購房情況、收入、信用等進行考察,出具考察意見。
3、審批—公積金中心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根據(jù)考察人員的意見進行審批,并在自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做出能否公積金貸款的答復。準予公積金貸款的,出具《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表》,將材料轉受委托銀行(受委托銀行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二);不予公積金貸款的,及時告知借款人理由并返還材料。
4、簽署合同—受委托銀行接到公積金中心轉來審批后的貸款材料后與公積金系統(tǒng)信息進行核實,同時復核借款人的所有信息、材料,核實無誤后與借款人簽署包括《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在內的所有合同,確定或開設借款人還款賬戶。
5、辦理抵押、質押、保證—受委托銀行協(xié)助借款人辦理抵押、質押、保證等手續(xù);用所購期房作抵押的,受委托銀行通知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共同協(xié)助借款人辦理抵押、保證等手續(xù)。
6、委托放款--公積金中心接到受委托銀行轉來的《房屋他項權證》后,復核、匯總并打印委托協(xié)議書,通知受委托銀行放款。
7、放款—受委托銀行接到公積金中心委托協(xié)議書后,按照委托協(xié)議內容及時將貸款發(fā)放到售房單位、售房人約定還款賬戶。
濰坊公積金貸款流程中應準備以下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離婚證、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單位出具的未婚或離婚未再婚證明等);
2、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證明材料(單位工資收入證明等);
3、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4、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協(xié)議(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規(guī)劃部門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寫好的借款申請審批表;
6、要有不低于總房價20%的房款(首付款)收據(jù)(購買私產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總房款30%的自籌資金證明)。
以上就是濰坊公積金貸款流程及申請資料的詳細介紹,但是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優(yōu)惠利率,比銀行按揭貸款利率平均低1個百分點。其中1至5年期貸款利率為:月利率2.775‰,年利率3.33%;5年以上期貸款利率為:月利率3.225‰,年利率3.87%。遇法定利率調整,于下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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