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日,重慶市車輛交強險將正式實現(xiàn)“雙掛鉤”——不僅與交通事故掛鉤,還與酒后駕駛掛鉤。今后,酒后開車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還將付出更多經濟代價。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舉例,以6座以下私家車為例,目前交強險標準費率為950元,如果一年內達最高累計標準60%,意味著車主來年將多掏570元保險費。
交強險費率與酒駕掛鉤,源于公安部和保監(jiān)會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實行酒后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lián)系浮動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窙Q定自3月1日起,在全國逐步實行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lián)系浮動制度。目前,全國已有20個省市建立了該制度。2008年4月,上海在全國率先實施交強險費率與交通事故及交通違法行為“雙掛鉤”后成效顯著,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0%,傷亡人數(shù)下降26%,直接財產損失下降24%。
重慶市保監(jiān)局和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共同制定的相關制度,就費率浮動原則、標準、費率系數(shù)關系等進行了規(guī)范。按照規(guī)定,在重慶市,酒后駕駛導致的交強險費率上浮標準,依據(jù)《通知》的最高標準執(zhí)行:即每發(fā)生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被駕駛機動車下一保險年度交強險費率15%;每發(fā)生醉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被駕駛機動車下一保險年度交強險費率30%,累計上浮不超過60%。
據(jù)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相關人士透露,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今后將陸續(xù)納入掛鉤項目,形成保險費率與交通安全記錄完全掛鉤的費率浮動制度。
為何要這樣做呢?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便是為了打擊酒駕,我們到知道,酒駕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世界衛(wèi)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后駕駛有關,酒后駕駛已經被列為車禍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國,每年由于酒后駕車引發(fā)的交通事故達數(shù)萬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與酒后駕車有關,酒后駕車的危害觸目驚心,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
交強險與酒駕掛鉤的制度實施后,相信會有更多的車主重視酒駕的問題,相信對打擊酒后駕駛會帶來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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