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本保險條款、
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書、變更申請書、復效申請書、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及其他雙方認可的書面協(xié)議構成。
1、投保范圍:
被保險人范圍:除另有約定外,凡年滿 18 周歲、不滿61周歲,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
投保人范圍:被保險人本人或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2、合同成立與生效:
您提出保險申請、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險單上載明。
除另有約定外,自本合同成立且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險費并簽發(fā)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開始承擔保險責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險單上載明。本合同生效日即為保單生效日。
3、明確說明與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會向您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對本合同中免除本公司責任的條款,本公司在訂立合同時將在投保單、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您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明確說明的,該免除本公司責任條款不產生效力。
本公司會就您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您應當如實告知。
您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
您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并不退還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
您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但將退還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
本公司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您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上述合同解除權,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 30 日不行使而消滅。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4、年齡確定與錯誤處理。
被保險人的年齡以周歲計算。
您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與有效身份證件相符的被保險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單上填明,如發(fā)生錯誤按下列方式辦理:(1)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投保年齡限制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2)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您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并要求您補交保險費。如已發(fā)生保險事故,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付保險費和應付保險費的比例支付。
?。?)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您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會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給您。
5、合同內容變更。
您和本公司可以協(xié)商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本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或附貼批單,或由您和本公司訂立變更的書面協(xié)議。
為了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您的住所、通訊地址或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變更時,請及時書面或以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通知本公司。如您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本合同載明的最后住所、通訊地址或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發(fā)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送達給您。
6、合同終止。
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發(fā)生時,本合同終止。
?、旁诒竞贤行趦冉獬竞贤?。
?、票槐kU人身故的。
?、潜竟疽呀浡男型戤叡kU責任的。
?、缺竞贤蚍煞ㄒ?guī)規(guī)定及條款所列其他情況而終止的。
7、欠交保險費及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在辦理給付保險金、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或退還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等事項時,若您有欠交的保險費、其他未還清款項的,我們將扣除上述款項及相應利息,再辦理相關手續(xù)。
8、失蹤處理。被保險人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失蹤,并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據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決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本合同終止。如日后被保險人重新出現(xiàn)或確知其沒有死亡,保險金領取人應將已領取的保險金于被保險人重新出現(xiàn)或確知其沒有死亡之日起 30 日內退還本公司,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本公司依法協(xié)商處理。
9、爭議處理。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fā)生爭議不能協(xié)商解決的,可以達成仲裁協(xié)議通過仲裁解決,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